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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姆熊內部
DM/GFV4
太鼓達人11代
小心後面難了
DMV5機台
JET WORLD
準備創聖Solo終盤
FT2
RF5
一網打盡
高手跟高手
V5 Logo
從V5機台旁拍
無挑高內部
籃球機台
頭D3
頭D4
從正門口拍
太陽之歌
太陽之歌 S
GF第一名還是創聖
益智遊戲區
益智遊戲區一角
白色畫本
murmur twins
臆病
他踩踏板並不是很順
CRAWL S
零士兄唱歌
DD2
How do you feel 全接
1000分
CRAWL
V2的一首長曲
大和撫子魂
這張應該要叫"FXXK YOU!"
How to play
電腦故意喔
遠雷
RF5畫面
沒人在玩
玩的很High喔
FT2 奇蹟版......
Marigold的新MV
ROOPA
Yara Tum Kahan?
R#1最後面斷掉了
大哥們
老手教新手
BATTLE解禁後
衝啊
看看誰會贏
1100分
兩位太鼓高手
飛機跟蒼白
犁田的田全接
這是啥東西
曲子難度高
GF開場
GFV5 Rock to Infinity
下大雨前的一景
他又是誰?
我打的犁田的田
再來一張
今日第一名"流冰"
內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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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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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望的Billy
Sol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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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看譜面下的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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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簿列表資訊
- 最新上傳:
- 2009/04/08
- 全站分類:
- 電玩動漫
- 本日人氣:
- 0
- 累積人氣:
- 1194
裁判字號: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7 年審易字第 2011 號刑事判決
裁判日期:
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裁判案由:
傷害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審易字第2011號
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被 告 陳宜斌
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(107 年度偵字第0000
0 號),本院判決如下:
主 文
本件公訴不受理。
理 由
一、公訴意旨略以:被告陳宜斌於民國107 年7 月22日18時10分
許,在高雄市○○區○○○路000 號之果菜市場內,因停車
問題與告訴人楊雅淳發生爭執,竟基於傷害之犯意,徒手拉
扯告訴人並毆打告訴人之頭部,致告訴人受有頭部挫傷併輕
度眩暈、肢體多處挫擦傷之傷害等情。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
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嫌等語。
二、按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,得撤回其告
訴;又告訴經撤回者,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,並得不經
言詞辯論為之,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、第303 條第3
款及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。
三、本件被告因傷害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認被告係犯刑法
第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。依同法第287 條前段之規定,須
告訴乃論。茲據告訴人於本院審理中,具狀聲請撤回其告訴
,有撤回告訴狀可參(詳本院卷第53頁),揆諸前開說明,
爰不經言詞辯論,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。
據上論斷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 條之1 、第303 條第3 款、第
307 條,判決如主文。
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方百正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,並應
敘述具體理由。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,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
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(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)「切勿逕
送上級法院」。
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書記官 李燕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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